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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年10月16日 星期二

買屋量「利」而為 當屋主不當屋債族

又到房市黃金檔期,消基會提醒消費者,房貸跟信用卡、現金卡一 樣,不是借越多越好,在購屋辦理房貸時,要注意不要誤入「百分百 甚至以上貸款」的陷阱,避免過度擴張信用、增加財力負擔,謹記「 假契約不要簽」、「量力而為」兩項原則,避免成為「屋債族」。

  消基會董事長李鳳翱指出,一般而言,房貸都要經過銀行審慎查核 資料後,針對借貸人還款能力放款,加上政府提供的首次購屋、青年 購屋等特殊身份低利率房貸,只要謹慎規劃薪資運用,正常合理的房 貸,都不會變成負擔。

  他表示,其實一般銀行放款,多會以擔保品鑑價七折作為放款底線 ,不過,在市場當中,還是會出現超貸、專案貸款花招等方式,甚至 有理財顧問、銀行債務諮詢顧問公司,與不肖仲介商或地政士配合, 製作假契約,以最低放款利率、最高放款額度、快速撥款等不實廣告 吸引消費者。

  李鳳翱表示,超貸利率往往比一般房貸高,對消費者還款及利息負 擔,未來會增加不少,信用貸款屬於短期高息貸款,消費者可能一開 始享受沒多久的低利優惠,馬上就要面臨到每月繳款的壓力加重的情 況。

  消基會財務金融委員會召集人郭尚義也表示,超貸本身是違法的, 建議消費者對於百分百、甚至百分之一百二十以上的貸款,都要特別 留意,瞭解實際名目,真正的成本費用,一定要以年化利率來看。而 如果發現房貸利率偏高,想轉貸,有關提前清償違約金問題,銀行也 應該提供消費者兩種選擇方案。

  李鳳翱建議,選擇房貸時,除了假的契約不要簽,避免觸犯法律外 ,也要量力而為,謹慎評估自己的還款能力,選擇適當的借款種類、 金額、期間跟利率,避免過度借貸,否則未來利率上升,房貸利息跟 著機動調漲,萬一繳不出來,被斷頭法拍,恐將淪為「屋債族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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